一、宗 旨:為鼓勵本校學生加強語文教育,提高研究及學習興趣,以期蔚為風氣,弘揚文化,特舉辦本競賽。
二、競賽項目及相關規定:
項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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比賽地點
(暫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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比賽時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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時間限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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評分標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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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中部
12月20日(五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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演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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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語
演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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軍訓教室(行政大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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軍訓教室
13:00集合
13:35抽題
14:05開始比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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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演說於報到完成後,競賽員登台前30分鐘,當場抽定準備。
2.各類別演說時間每人限3至4分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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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語音—聲、韻、調、語調(45%)
2.內容—見解、結構、辭彙(45%)
3.儀態—儀容、態度、表情(10%)
4.時間:超過或不足時,每30秒扣總分數1分,未足30秒,以30秒計算扣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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閩南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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潛能開發室
(行政大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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潛能開發室
14:00集合
14:10開始比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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客家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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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4:00集合
14:10開始比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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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 語
朗 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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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樓會客室
(學務處旁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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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樓會客室
14:00集合
14:10開始比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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準備8分鐘,上台前一分鐘唱名,每人上臺限3分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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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語音—發音及聲調(50%)
2.氣勢—句讀、語調、文氣(40%)
3.儀態—儀容、態度、表情(10%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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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 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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圖書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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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樓圖書館
14:00集合報到
14:10開始比賽
15:40結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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限時
90分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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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內容與結構(50%)
2.邏輯與修辭(40%)
3.書法與標點(10%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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寫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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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樓會議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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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樓會議室
14:00集合報到
14:10開始比賽
14:50結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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限時
40分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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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筆勢與功力(60%)
2.整潔與美觀(40%)
3.正確與迅速:錯別字或漏字每字扣總平均3分,每少寫1字扣總平均3分。
4.書寫內容當場公佈,用紙當場發給,一律用毛筆,不得使用其他自來水毛筆等。書法限寫楷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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字音字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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圖書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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圖書館
14:00集合報到
14:10開始比賽
14:20結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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限時
10分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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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200字(字音100字、字形100字)
2.不得使用鉛筆或紅色筆書寫。
3.一律書寫標準字體,每字0.5分,塗改一律不計分。分數相同者,以正確美觀予以評定優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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