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2/5/21

臺中市立惠文高中提升及檢核學生本土語言能力實施要點

臺中市立惠文高中母語日實施計畫

九十六年三月九日恵中教字第0960000971號發布

一、依據:台中市國民中小學推展母語日教學活動實施計畫。

二、目的:以多元化精神及尊重各族群語文特性,提供自然的語言學習環境,增進學生母語日聽、說、讀、寫能力,認識鄉土文化之精髓。

三、對象:本校全體師生

四、組織及任務:
(一)組織:成立母語日推行委員會,由校長擔任主任委員,教務主任擔任副主任委員,學務主任、輔導主任、圖書館主任、高中、國中國文科領域召集人為當然委員,諳熟母語教師代表至少1人,家長代表1~2人擔任委員。
(二)任務:
1.  擬定母語日教學實施計畫。
2.  設計與選用母語日教材。
3.  辦理母語日教學之相關研習或活動。
4.  辦理母語日教學及多元評量。

五、實施方法:
(一)課程:適時融入各學習領域課程。
(二)教材:自編教材或選用其他合宜之教材。
(三)教學及活動辦理:
1.  教室情境佈置生活化、活潑化、多元化,並讓學生共同參與。
2.  教學內容應與生活密切結合,以聽、說、讀、寫角色扮演唱歌教學為主,重視生活上的實用。
3.  規劃每週星期二為母語日交談時間,並配合「221世界母語日」,將每年2月21日訂為擴大母語日,辦理各項宣導活動。
4.  鼓勵師生參與母語日或文化之活動、競賽等。

六、預期效應:
(一)學生能應用母語文聽說讀寫等基本能力,以擴充生活經驗,拓展學習領域。
(二)學生能探索與熱愛母語文之興趣,並養成主動學習的習慣。
(三)學生能學習利用工具書及結合資訊網路,以擴展母語文之學習。
七、本要點奉核定後實施,修訂時亦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