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01年度臺中市推動臺灣母語日閩客語講古比賽實施計畫
一、依據:
(一)教育部「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稚園推動臺灣母語日活動實施要點」
(二)臺中市推動國民中小學本土教學活動實施計畫
(三)臺中市推動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稚園推動臺灣母語日實施計畫
二、目的:
(一)配合推動臺灣母語日活動,增進學生閩南語、客家語聆聽及說話的能力,培
養對本土文化之熱愛與興趣。
(二)提升學生應用閩、客語表情達意、溝通見解,發展出多元的文化視野,體認
全球化和在地化共同發展的必要性。
(三)鼓勵家長參與,並結合祖孫週,增加祖孫、親子說母語的機會,落實推動母
語生活化。
三、指導單位:教育部
四、主辦單位:臺中市政府教育局
五、承辦學校:臺中市南屯區永春國民小學
(04-24757468轉711教務處王陳雪霞主任)
六、競賽日期:101年11月4日 (週五)上午8:00報到,8:30開始比賽、下午
七、競賽地點:臺中市南屯區永春國民小學(永春東路288號)
八、競賽組別及內容:
組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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參加對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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時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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內容及方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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評分標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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報名注意事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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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.幼兒組
閩南語
故事囡仔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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幼稚園
小朋友
(1人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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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~4
分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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用講古的方式表現故事內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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語音40%
內容50%
台風10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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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私立幼稚園
自由報名
參賽限額30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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B.低年級組
閩南語
笑詼大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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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小一二年級學生
(1人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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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~3
分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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講笑詼的代誌(說笑話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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語音40%
內容50%
台風10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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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立國小均須報名
其餘自由參加
依學校規模分成
B1、B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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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.中年級組
閩南語
報馬仔大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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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小三四年級學生
(1人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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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~3
分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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放送時事新聞校園新鮮事或是宣傳尚新的生活資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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語音40%
內容50%
台風10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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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立國小均須報名
其餘自由參加
依學校規模分成
C1、C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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D.高年級組
閩南語
推銷大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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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小五六年級學生
(1人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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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~5
分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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用創新廣告或傳統賣膏藥的方式推銷、介紹某一項產品產品類別不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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語音40%
內容50%
台風10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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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0班以上國小均須報名其餘自由參加
參賽限額30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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E.國中組
閩南語
雞歸大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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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中學生
(1人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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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~5
分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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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歕雞歸Pun Ke-kui(吹牛)的方式來講趣味閣譀古(ham-koo)的代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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語音40%
內容50%
台風10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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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0班以上國中均須報名其餘自由參加
參賽限額30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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F.國中組
客家語
棚頭大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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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中學生
(1人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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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~5
分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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用棚頭噴雞胲 來敘述生趣、古琢介事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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語音40%
內容50%
台風10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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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0班以上國中均須報名其餘自由參加
參賽限額30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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G.人氣
故事王
(親子組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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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小學生及直系親屬(祖孫或親子2人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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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~6
分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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語音30%
內容40%
台風10%
創意10%
默契10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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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私立國小自由報名
鼓勵踴躍參加
限額25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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九、競賽辦法:
(一)取材:題目及內容不拘。
(二)語言:以臺灣閩南語及客家語為主。
(三)時間:超過或不足時,每30秒扣總平均一分,未足30秒以30秒計。
(四)計時標準:以表演形式開始(依聲音或動作等先開始為基準)為計時之開 始;以表演形式結束(依聲音或動作等先結束為基準)為計時之結束。(明顯之退場動作不列入計時)
(五)形式:
1. 表現手法不拘,可以攜帶輔助道具,或以其他方式增添創意。
2. 道具以參賽者能獨立操作為限,布景、服裝以配合故事情境或自然為宜,避免過度鋪張(服裝、道具、布景不列入評分)。
3. 參賽隊伍如有糖果、餅乾、貼紙…道具,不得贈送小小陪審團員,以免影響比賽公平性。
(六)其他注意事項:
1. 50班以上學校B、C組(單人組)兩項均應各報名一人參加,其他各校得擇一項報名;G組人氣故事王(祖孫、親子組)鼓勵學生與家長組隊參加,每校至多可報名二隊。
2. 各校不論有無報名G組比賽,均可推薦一位二或三年級小朋友到場旁聽故事(由家長或教師陪同),主辦單位將從中隨機抽取20人擔任小小陪審團員,並致贈紀念品一份。
3. B、C、E組參賽人數如分別超過30人,G組超過25隊,則抽籤分成兩組比賽。
4. 各組參賽人員應於比賽開始前30分鐘完成報到手續,逾時以棄權論。
5. 聞「X號請準備」時,必須進入預備席就座,靜候呼號,在準備時間內可參閱資料,但不得與他人交談。
6. 聞呼號後即登臺,如呼號三次未上臺者,即以棄權論。
7. 為使比賽順利進行,前一號表演結束後,後一號即應登臺表演。表演前之各種道具準備時間不得超過一分鐘,否則由評判酌予扣分。
8. 凡報名即視同同意主辦單位錄製成果光碟、安排公開表演,以推廣校園母語日活動及本土文化活動。
9. 報名隊數及賽程表於報名、抽籤後公告,請參賽者自行查閱。
十、報名方式:
(一)一律先網路登錄,報名日期:101年10月12日(週三)起至10月13日(週四)下午5:00止,於永春國小網站登錄報名資料。(網址http://www. yces.tc.edu.tw/)。
(二)將附件的報名表逐級核章,於10月14日(週五)下午4:00前,逕送永春國小教務處簽收,逾時視同未完成報名,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參賽。
(三)為求公正,未經網路登錄報名、或未經學校核章者,概不受理。完成網路報名程序後不得申請更改報名資料,紙本資料與網路登錄資料不符,以各校網路登錄資料為準。如因電腦無字可選時,得以同音相似字代替,再於備註欄說明,並於紙本報名表上以正楷更正。
十一、抽籤時間:100年10月19日(週三)上午九時三十分於永春國小一樓會議室(不另行通知,如不克前來由承辦學校代抽,請留意網站公告出場序號)。
十二、獎勵:
(一)各組視參賽人數擇優錄取第一名一人、第二名二人、第三名三人,第四名、第五名若干人,除第一名之指導老師敘嘉獎壹次外,餘發給參賽者及指導老師獎狀,前三名參賽者另贈予獎品乙份。
(二)親子組另由小小陪審團票選最佳人氣獎前三名,頒發獎品鼓勵。
十三、經費來源:教育部補助。
十四、參加競賽人員、陪審員、指導老師請各校核予公(差)假。
十五、執行本計畫有功人員依規辦理敘獎。
十六、本計畫奉核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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